同安区文字版权费用是多少?
作者:厦门浩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1 08:08:44
作者对其本人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亦称著作权。非经同意,他人不得出版或更改。
版权登记依据自愿原则对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我们不能要详细了解版权登记的知识,还需要知道无法进行版权登记的几种情形。
属于下列几种情况之一的作品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另外,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撤消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第四条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消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软件著作权保护有哪些条件
一、软件著作权保护有哪些条件
1、原创性,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
2、感知性,受保护的软件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客观地表达出来并为人们所知悉
3、可再现性,即把软件转载在有形物体上的可能性
4、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即软件,按本条例的规定,指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外国人、无国籍人。软件著作权人分为两类,即原始的著作权人和后继的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是软件开发完成时的权利享有者,后继著作权人是从原始著作权人处依法继承或受让软件著作权的单位或公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指计算机软件,包括程序及其文档。
二、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
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2、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4、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是怎样的呢?
许多人对此可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的界定
1、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3、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4、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作者如何做好版权规划?版权规划三要点
近几年,许多热门影视剧都是通过原著小说授权改编火起来的。而作为小说作者又该如何做好版权规划呢?来看看小编整理的版权规划三要点。
1、作者做好版权规划三要点1、明确自己作品的价值定位作品当然有价值,除了我们通常所知的作品应具有“艺术价值”“审美价值”外,作品还有“财产价值”。而作品的价值定位包括作品艺术价值、审美价值及财产价值,我们这里要明确的作品价值定位指财产价值定位。因此,原著作者需要结合作品本身的情况,对作品的受众、价值定位有明确清晰的认知,便于进行版权的布局安排和后续授权。
2、明确自己作品的拟开发项目范围以小说为例,常见的开发项目范围一般为图书出版、在线阅读、影视化(包括电影、电视剧、网剧、互动剧)、舞台剧,以及衍生商品、动漫、游戏、主题公园等主流开发形式。同时,原著作者还需要注意将作品的内容元素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以进一步拓展自身作品的衍生开发矩阵范围。
3、明确应该如何进行授权从法律角度讲,原著作者的著作权移转包括“转让”与“许可”两种形式。原著作者在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最大限度地考虑自身利益,将著作权中的相关权利许可给不同主体使用。著作权的转让则是指著作权人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将其拥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有偿/无偿地、全部/部分地转移给他人所有。著作权一旦转让,著作权人主体将发生变化,原著作权人即丧失该项权利。明确了上述三点,原著作者在进行版权规划时就可以做到有的放矢、提前布局、针对施策,综合考虑作品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当的权利授予模式,最大限度地开发自己作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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