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文字著作权如何查询?
作者:厦门浩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16 08:27:05
著作权的有效期是多少年,如何判断著作权的有效性?著作权保护期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或著作权的有效期。在著作权期间,著作权的作品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到期后,著作权将丢失,作品将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在中国,作品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分开规定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受法律永久保护。出版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产权保护期相同。公民作者死亡后,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变更或者终止,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然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的。根据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和作品的性质,保护期不同:
(一)作品的作者是公民,作品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生死后50年。在作者死后,保护期从作者死后第二年的1月1日开始,到第50年的12月31日结束。
(二)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以及著作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署名权除外),其发表权、使用权和稿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在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律不再保护。
(三)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出版、使用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以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出版,其著作权将不再受到保护。
(四)合作作品的发表、使用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的生命加上他去世后的50年,但50年的计算是从合作作者中去世的作者的死亡时间开始的。
(五)作者不详的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然而,一旦确定了提交人的身份,则应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
(六)图书出版单位的独家产出版权。根据合同,图书出版者享有独家版权期,不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
(七)音像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出版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八)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出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有效期有多长?获得软件厦门著作权登记证书。在使用中,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一个有效期。在实践中,软件著作权的有效期主要根据以下规定确定:著作权有效期:
1、软件著作权对自然人而言,保护期为自然人的一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如果软件是共同开发的,将在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结束。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出版的,软件不受保护。
软件版权损失计算方法,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许多种类作品中,计算机软件又有着开发较难、复制极易、经济价值往往大大超过其他许多种类传统作品的特点。那么软件版权损失计算方法有哪些?
1.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侵权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间问题的批复》(1985年11月6日)的规定: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可以选择下列计算方法中的一种来确定赔偿额,请求赔偿:(1)被侵权人可以按其所受的实际损失额来请求赔偿。(2)被侵权人可以将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的利润(指除成本外的所的利润)作为赔偿额。
2.在专利侵权案件中计算损失赔偿额的办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2年12月29日)的规定,可以有以下3种:(1)被侵权人可以按其所受的实际损失额来请求赔偿。计算方法是: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2)被侵权人可以将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的利润作为赔偿额。计算方法是: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3)以不低于专利实施许可合理使用费的数额,推定为专利权人的损失赔偿额。
3.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例如,某影视公司委托某编剧创作一个剧本,双方签订的《委托创作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剧本的著作权归该影视公司的,遵循合同约定。那么,委托创作的剧本进行厦门著作权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呢?影视剧本属于文学作品的范畴,适用于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流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影视公司将委托创作的剧本进行著作权登记时,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公司名义登记的,应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委托创作合同》复印件(加盖骑缝章);
四、作品说明书(从创作剧本的意图、过程和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上作者签字);
五、作品的样本,即完整的剧本样本。
六、委托他人(非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登记的,应提交授权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七、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登记的,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书和代办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质押合同登记应该注意些什么?
一、所需一般材料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要质押几个软件,就填报几个申请表,不论一份合同中有若干个质押软件);2、《计算机软件厦门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3、《债权债务合同》,即主合同,原件;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即次合同,原件;5、《委托担保合同》,原件;6、出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章;7、质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盖章;9、视情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共?份。
二、出质人和质权人任一方均可提出质押登记申请。因此,如果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则须提交:(1)另一方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原件;(2)对本方具体办事人员的授权书,签字或盖章,原件;(3)本方具体办事人员的身份证明,现场出示。
三、申请一方有两人或以上(含法人)时,申请方还应提供本方其他人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原件,样式见附件。
四、对代理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必须)。
五、向外国人质押的: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
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和转让
使用许可和转让一、使用许可: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自己使用软件,也可以通过授权许可他人使用软件。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使用许可软件的方式;2、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3、付酬的标准和办法;4、违约责任。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没有订立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专有许可的,应视为非专有许可。二、转让:可以转让全部全部权利,也可以转让部分权利,但署名权不得转让。转让软件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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